諸公送蘇屯田詩序 (至和元年1054年)
今天子皇祐紀元之四年,廣源州蠻人冦嶺南,燔毁一十二郡,殺三郡守,驅掠吏民,還据邕州,王師數萬討之。眀年,大敗蠻衆,留屯萬人于邊。凡民之供役,運糧餉,完城壘,未得休息。又明年,改元至和,詔以田曹副郎蘓君夢得,充廣南西路轉運使。轉運職緩於期會,則軍用或窘;急於聚歛,則民力益困。必須周才通人,乃稱其任。初,政府以資叙進,擬數人,上懲其苛細,並却之。及見夢得姓名,遽可其奏。夢得正直自守,上知其名,故自陜右越録[注1]見徙,乃知吾君之愛撫逺民,不獨専於利權也。
前相國太師杜公弼,諧元老叙朝廷任賢恤逺之意,著於篇詠。賔客王公,當世宿儒;龍圖包公,在朝清徳;殿丞王君,後來文傑,並轡其作,以寵斯行。其年十二月,君下車,出諸公新什[注2]為示,故直叙所聞以刋于石。
[注1]越録:超越次第。[注2] 什:指诗篇,如篇什,雅什,新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