筠州髙安縣重修縣署記 (景祐五年 1038年)
國家以縣令専調選部,用人為輕。故難理之邑,皆命寺監,少署丞佐之官,以為之長。由保任得寺,省官者必之兩川,以廷謝日為次。未之兩川而之他處,則為權入。大江之西,縣不滿五十,難理者三十。以風波之險,獄訟之繁,人固畏之而不來。其來,以權入為資,久者或踰年,少者三數月。其闕也,又三數年。民之病所以痼而不瘳者,其由是乎?為政尚然,室屋頽圯,其誰顧之哉?
髙安劇邑也,籍在難理中。皇上以景祐冠年之初,髙陽許君舉進士,登甲科,得秘書省校書郎,試治茲邑,故得久於其政。君啓迪中道,斵姦搆窮,罪之所在,雖强必刈;志有所守,雖威不移。吏畏其明而罔欺,民信其令而必從。滿三嵗,朝廷嘉其成績,就増秩為廷尉平,不易其地。
君之始至也,上漏下濕,不蔽風雨。越二載,庭無留事,乃議為署,以 卜攸寧。取材計工,皆於農隙。踰年而後成,民無勞焉。翬飛鳥革,百堵之興,一本於制度。晝訪夕修,四時之居,各為其區處。至於室容宴豆,亭張射侯,可以序賔,可以觀徳。古君子之事也。向使踰年而去,則於是署也,不暴歛以成之,則隳其基必也,守宰之不數易,觀此可以知政矣。
署既成,俾予記之,不敢為讓。
景祐五年十月 日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