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論下

   作者:余靖 撰 击数:3512   时间:2011-10-10


 

            漢論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景佑二1035年)
    前史稱光武中興,再造漢室,戮新都,驅赤眉,應四七之生;賞謀臣,酬戰功,得萬世之利以為胙土錫壤不侈其封域帶河礪山,克保其胄嗣。因謂髙祖創漢基,剗秦制,封宗子,王異姓,或連城數十,或裂地千里,兵足以張其威權,賦足以充其嗜欲。故韓葅醢[1]後世史,罔不推論,咸曰:髙帝之封也,地廣力强所以速叛;光武之封也,國小勢弱,所以易寧。於是謂髙帝之策為非,而光武之謀為得。愚雖不敏,嘗謂不然。何則?

賞元勲,誅大憝者法也順世機,息民患者時也聖人立法先乎順時堯授舜,舜授禹,湯放桀,武王伐紂時也秦并六國,蠶食天下,尺土寸戈不在他姓一夫奮臂,四方瓦解,豈封建之罪乎?

髙祖以巴蜀僻左返攻三秦,東戰滎陽,與項為敵當此之時,叛王驕将争逐秦鹿者,衆矣。陔下之役,子房請捐山東之地以與功臣,楚乃可滅。夫言捐之者,非漢之有也。且陳餘於項氏無纎芥之勞,環封三縣,尚怨項籍况韓彭者,名雖君臣,勢等隣敵,不設重餌,其誰肯來?豈能以區區侯爵,制其去就哉?安可比吴鄧軰强邑數四而已耶?

及世祖之興也,出自宗室,翦除凶醜,以順制逆,以仁抑亂。因思漢之民,成復漢之業。先帝馭臣之與奪,得以増損,前世建侯之利病,得以沿革。於是限其土守,削其兵衛,足以奉其身而酬其勲。杜震主之權,大使指之臂。終能全其首領,不陷刑戮者斯亦可制之時矣。使髙、光易地而居勢不可奪。禮曰:“時為大,順次之。其此之謂乎?必若美世祖之權則可矣,若又短髙帝之失策,則非觀時之術也。

[1] 葅醢古代把人剁成肉酱的一种酷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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