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南海縣羅漢院記 (康定二年1041年)
孔子曰:可與適道,未可與權。則知“道”者,聖人之中正也,守常而不可變;“權”者,聖人之輕重也,應變而隣於譎。“權”之時用大矣哉!
佛氏生於西域,與諸華土壤斷絶,殆將萬里,其滅度後且千嵗。摩騰、竺法蘭始持其書,踰葱嶺[至]東土,當時未之識也。廼繹漢明秘夣[注1],以肖其像。復築鴻臚外館,以居其徒。紬其梵音,以通華言。諷誦講説,日漸月漬。自是迄今,又且千嵗。
天下之俗,雲蒸波委。秀眉之老,毁齒之童,服役其事,惟恐在後。百户之邑,十家之鄊,鐃皷梵唄,未嘗可闕,其故何哉?
盖佛以大權寵萬化,歸於至理而已。其為教也,禁殺伐,斷淫妄,崇布施,重懴悔。性命之説,付之通博之士;因果之論,精入鬼神之域。使賢者務脩,愚者生怖,同歸於善也。且夫蠉飛蠕動[注2],含生之倫,莫不畏苦而趨樂;圓手[应为:首]方足,最靈之品,莫不跂髙而好勝。而况血氣充於内,嗜欲誘於外,不足而後爭,有餘而後肆,欺誣巧偽皆欲勿為而不能已也?非“權”曷以誘之哉?
嗚呼!人羊相噉[注3],生死循環,一念作惡,流入胎卵,有知之所同懼也;髙貲厚産,逐利不休,暫持所愛,則獲福報,常情之所樂為也;欺天罔上,造惡者衆,攝心自悔,罪即消滅,衆人之所願聞也。死喪之哀,五情潰亂,聞有遺教,俾其熏脩[注4]。能餉亡者往生善處,則雖捐軀破産,無所靳吝,孝子之不忘其親也。廼知浮屠塔廟,相望於野,不為過矣。
南海,諸越之冠邑也。畨禺大府,節制五嶺。秦漢以來,號為都會。邑即郡治,俗雜五方。史牒誌之,此無預焉。邑之南有里,曰豐衍村,曰平洲山,曰莠羅院,曰羅漢。自劉氏歸命,里落荒榛,院之餘基,鬰為茂草,然而名在郡圖未削也。至天禧中,聖化翔洽,踰五十載。國無横賦,民有常業。生聚既衆,倉廩既實。亡者必有悼也,而不知其所之;存者必有脩也,而不知其所嚮。
耋艾同議,香火為歸。爾時,檀越麥延紹等五十餘人列名,請今住持僧法宗建刹奠居,以奉西方之教。繇是相山林,視原隰,基爽塏,宅閑曠,令元龜[注5]而恊謀,仰定星[注6]而考室。罄已所有,惟力是視,募衆所得,一簮不私。餙土以寄虔,故斵礱縹碧,以極尊崇之數;倚席以待衆,故節梲輪奐,以開討論之地。一飯之約,擊鐘而示。嚴四方之來,折床而忽拒。茂松嘉樹,莫非手植,締構繕完,其亦勤矣。却視城闕,塵囂不來;前瞻海潮,法音如在。真物外之幽絶也。
人地相髙,衆所推擇,遂選為縣僧首。凡僧之董領教門者,國曰統,曰録,郡曰正,縣曰首。苟非才出輩類,孰能得之?法宗師,本郡人,姓陳氏。幼以經業自進,長以戒行自守,遂能闡揚佛事,化其聚落,咸使信嚮,稱為一邑之首。
噫!彼上人者,僻居海嶼,不求聞達。至於志有所立,行有可取,人則戴之以為領袖。自脩者可以勸人,其信矣乎!
康定辛已嵗,予以縞冠南來,得其狀而書之。既誌佛之權,且警夫怠者云耳。
[注1]漢明秘夣:東漢永平十年(67年),漢明帝夜夢金人飛行殿庭,明晨問於群臣,知西方有聖人,於是派遣十幾個使者去西域祈請,但是在半路遇見了竺法蘭和迦葉摩騰,以白馬托經來到了中國長安,翻譯出中國第一本經書《四十二章經》。
[注2] 蠉飛蠕動:昆蟲飛翔﹑爬行。亦指飛翔﹑爬行的昆蟲。
[注3] 噉:dàn,同“啖”。
[注4]熏脩 :佛教語,謂淨心修行。
[注5] 元龜:指大龜,古代用於占卜。此處借指謀士。
[注6]定星:指北斗星,用以定方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