欽定四庫全書
武溪集巻十 宋 余靖 撰
制誥(上)
秘書丞直史館知諫院蔡襄可右正言直史館知福州
(慶歴四年 1044年)
勑[注1]具官某:朕纂承洪緖,懼徳不明,博延忠果正直之士,列於左右,補其不及。爾以文雅選在圖書之府,而勁正之譽逹於予聞,故自衆人之中擢居諫諍之列。果能謇謇[注2],匪躬以弼[注3]。於違[注4]而云:“報國之勤可圖,事親之期有限。”屢形封奏,乞便庭闈。朕忍以好諫之心,而違爾就養之懇?是用特遷諫職,歸領郡符。外則為爾親榮,又知朕之不厭直言也。乃身雖在外,乃心無不在王室。爾其勉之,可。
[注1]勑: chì,同“敕”。帝王的诏书、命令:敕命。
[注2]具官某:康熙本作“秘书省丞直史馆知谏院蔡襄”。可知,“具官某”是指受敕官员的省略词。具官,是指配備官員或徒居官位的意思。
[注2]謇謇:jiǎn jiǎn,谓正直之言。
[注3]匪躬以弼:谓忠心耿耿,不顾自身的去辅佐。
[注4]於違:指事與願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