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烏龍山覺性禪院草堂記 (嘉祐八年 1063年)
伽藍之制,寢室曰“方丈”,十方皆然也。番禺之東,去郡郛十里而近,有山曰“烏龍”,院曰“覺性”,長老僧曰“法持”。剪髮為頭陁,題其寢曰“草堂”。視其迹,似好異者;察其所為,則禪心而戒行,衲中之雋也。不遊聚落,將十稔矣。
語必誠,願人多信向。不祈甘美,而鼎餁常豐;不尚華侈,而丹素無廢。夫道充諸已,伏之必衆;行敦於内,而聞之必逺。
曰緇曰素,未有不始於脩者也。或者謂無脩無證,乃欲屏去因果,混同善惡。則與夫愚暗貪恚者,何以異哉?殊不知,無散亂心,是無思也;無染著心,是無為也。故雖智空境寂,而不捨方便;嚴餙佛刹,納人於善。兹所以為衆所歸也,迹之同異,可畧矣。嘉祐八年正月丙寅行春至此,既歸而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