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統論 (慶曆四年1044年)
夫王者受命必先改正朔,易服色者,盖示民之有初也。故三統之義,於是彰焉。然而先儒論止及三王之世,是以夏之寅而黒,商之丑而白,周之子而赤,可得而述也。至于堯、舜而上,則雖仲尼之說,亦無聞焉。豈非旨深而意逺乎?而漢鄭康成之徒則據此而逆推,以為舜與周同,堯與商同,髙辛氏乃與夏同,正朔三而止,文質再而復,自古而然也。非但不經抑,亦于帝王之道,有所昧焉。嘗試論之。
夫帝王歩驟不同,文質亦異,三皇正歴,嵗准攝提,古之為君,因民而治,故唐、虞以上無變易。逮夏后之繼統也,自以徳衰不及二帝,又知夫時将醨矣,必示之以制度,故其沿革頗漸於文,是以小正之說,尚黒之義於是著焉。然而服色有所尚,而正朔不必改也,但紀之於政令而已,故仲尼稱述三代,則曰行夏之時,盖以其合於古,而得天數也。禮因於虞而不言其所損益者,盖謂此乎?
及湯武之革命,既以兵勝,俗又寖弊,欲示民以改作而新其耳目,俾知夫令出諸已。故有服色之變。又以服色之制,本象於正朔。商人以建丑而易寅,新其令也;尚白而變黒,象其朔也。周之尚赤而建子,由是興。然三王之易服改正,必取三微之月。盖以君之出令,象嵗功,陽氣之始也,足以垂訓於百王。文質制度於斯備矣。後王雖興制作,不出於此也。故仲尼曰:其或繼周者,百世可知,其此之謂矣。
夫謂正朔三而止者,月過三微不可以垂法也。斯亦王者之制耳,安可及於上古哉?且五帝之書,二《典》存焉。其堯之書則曰:“敬授人時”,順歴數也。又曰:“日中星鳥,以正仲春”,“日短星昴,以正仲冬”,此則分至之候,正在四仲。契古歴而符夏正也。又烏聞建丑之説乎?舜在璿璣,以齊七政,審已之徳當天心與不爾。至於歴數,亦不異於堯,又曷覩建子之言乎?及其制服則曰:觀古人之象,故山、龍、日、月之數,較然可知也,又何服色之改乎?
然則五帝之徳淳,三王之俗薄。徳淳則制簡,俗薄則政備。故三統之義起於三代,而自太昊[注1]或推五徳之運者,盖順天之數也,正朔則無所更焉。
至三王則政有偏矣,夫有偏則有弊。故後之興者,必舉其偏而救其弊也。若謂文質可推於上古,是則夏尚忠,商尚質,
周尚文,此三正者,又何行於帝王之代乎?斯見其不然也。
自秦漢以下,服色但依於五勝,此又不可推於三王亦明矣。康、成既已失之,而杜祐、孔頴逹之徒復引為證,貽誤後學甚矣夫!
[注1] 太昊:即伏羲氏。昊,通 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