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亡者
勑:父子天性,其親一也。朕躬執珪幣,升侑[注1]祖宗。盖所以報本崇祀,奉先追孝。簮組在列,亦念其親。宜推渙恩,上及先正。某亡父某,髙節善行,束修其身。遺徳餘懿,垂烈於後。喜肯堂[注2]之令嗣,霈漏泉之茂渥。宻章為賁,壤樹[注3]之光。可。
[注1]升侑:shēng yòu,谓提高到配享的地位。
[注2]肯堂:《書·大誥》:“若考作室,既厎法,厥子乃弗肯堂,矧肯構?” 孔 傳:“以作室喻政治也,父已致法,子乃不肯為堂基,況肯構立屋乎?”後因以“肯堂肯構”比喻子能繼承父業。
[注3]壤樹:謂於墓地植樹以為標記。
母亡者
勑:朕贄鬯世室,欽柴泰壇。合享天地,升配祖考。備物牲幣,所以展奉先之誠;疏恩存沒,所以廣顯親[注1]之孝。某亡母某氏,言容著範,禮訓傳家。沼沚宣勤,珮環有節。果生王國之彦,久服朝家之寵。宜因珪組之榮,用追湯沐之賜。可。
[注1]顯親:謂使雙親榮顯。